【·随笔】澳洲公寓大厦的建筑规划问题


两年前伦敦西郊一座叫着Grenfell Tower的大楼因为墙壁外层用了易燃的包壳,一着火就让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导致72人丧生,加上几百人受伤或无家可归。该事发生后让全世界瞩目,各地政府无不对近期建筑的安全重新审估。旧建筑都是钢骨水泥,不像近期的建筑为了外层美观而用闪亮发光的外壳包装,一座座大厦在广告上以“黄金大楼”,“钻石大楼”等口号来招揽买客。这些包壳漂亮是肯定的,然而其塑胶基础却是助长火势的易燃原料。

维洲政府上周公布了准备拨出6亿元为500多座大厦更换包壳,并呼吁联邦政府配合。然而联邦财政部长Josh Frydenberg(费登堡)一口拒绝,除了坚持建筑审批是州政府的责任之余,一再强调联邦政府不是银行ATM的提款机云云。维洲政府宣布了经费拨款过没两天,新州政府就邀请了全国各州及各领地的建筑部长到悉尼去开会,都认为联邦政府应该出面当“牵头羊”,不单在经费上给各州帮助,更重要的是要全国划定建筑材料的规划标准(Australian Standards)。高楼建筑的审批责任虽然规州政府管辖,但入口材料却是联邦政府的关卡法令下之管制范围。不能完全推诿责任。

悉尼的建筑不单只限于包壳材料问题,一年来连续爆出前后4所大厦发现到墙壁龟裂,地基下沉的事件,导致无数业主和租户有家不能入,有房不敢住。“有心人士”分析结果,说悉尼建筑业的过失完全是因为20年前工党执政时把审批工作“私营化”的后遗症。这种说法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然而却给人一种替新州政府洗脱责任的感觉。“私营化”是20年前风靡一时的价值观,当时各州政府无不争先恐后地朝这方向走。然而时代不同了,建筑商多了,其中素质可疑者难免会穿插其中。政府的责任是维护市民的安全,就算没有直接责任但道义上仍然有站出来帮助市民的义务。这点,维州政府做得漂亮。在这儿我再次问一个没少提问过的:“政府要来干嘛?”。假如都“见死不救”,再问一句:“政府要来干嘛?”。

维洲政府拨款来消除易燃包壳的危机不等于对无良开展商及建筑商不再追究。法律问题必须依循法律途径,有罪无罪最后决定权在法官手上。然而大家都知道法律过程很复杂,很漫长的。人命关天的事情能够拖吗?楼塌死人,火势凶狠的危机可以耐心等么?还好维洲没发生事故,然而万一发生了如何向受难者和他们的家属交代?到时把责任推给无良发展商就交代过去么?联邦财长推卸责任我认为很不应该。追究责任是一回事,救人如救火,那怕救得一个人的性命也胜造7级浮屠。财长担心的可能是财政赤字,然而,经济数字岂可拿来与人命比较?更何况受影响所及不是一两个市民,维洲500多座大厦其中居民有多少?虽然未必都会出事,但人心惶惶之际,居民睡不安宁,街坊商业不多不少也会受到负面影响,综合起来,不花钱去赶快修补,往后的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倍数以上。维洲500多座大楼,全国总和有多少座?悉尼的高楼大厦会比墨尔本少么?

再重申一句,政府拨款抢救不等于不再追究商家的责任,一些华人老拿“乱花纳税者的钱”来说事让旁人觉得说话者有点刺耳,因为他们没考虑到别人也纳税的。该追究的自当会由法律途径去追究,紧急状况下不该推诿,要不,政府要来干嘛?

捷豹

大洋传媒华文作家



审核:Peter Yu/统筹:Jimmy/编辑: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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